东山煤矿防治水措施
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,搞好安全生产,防止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,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,根据《矿山安全法》、《煤矿安全规程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矿实际,特制订防水措施。
一、概况
东山煤矿位于邵东县黑田铺乡东山唐村境内,属个体煤矿,于1993年投产,现有职工人数20人,矿区面积0.6平方公里。
二、矿井的资源
1、自然大气降水渗入井下。
2、老窑水:矿井老窑水主要集中在村矿付井下洞大巷以上。
三、地面防治水
1、本矿在技术改造过程中,以对周围老窑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,将调查的结果绘制了老窑位置图,并标界限和禁线。
2、及时清理平洞水沟,保证沟渠畅通。
3、对低洼地点填平压实,防止地表水渗入井下。
4、专人负责,特别是雨季,经常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四、井下防治水
1、接近采区时,要留有40米隔水煤柱。
2、在规定的范围之内,如有透水现象,必须采取有疑必探,先探行掘的原则。
3、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时,必须停止停业,采取措施,并报告矿领导,如情况危急,必须立即发出警报,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。
五、井下探放水 ,排水
1、探放水
(1)我矿将严格执行有疑必探,先探后掘的原则,成立以矿长为首的探放水领导班子,矿长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,生产副矿长负业务保安领导责任,安全副矿长负检查监督责任。
(2)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:汤晚饮,汤抑芝,彭省初,汤新群,刘信乔。
(3)在探放水时,如发现钻杆水头来压,或其它危险情况时,不准拔钻,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,报告矿领导进行分析,弄清情况后再行处理。
(4)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架,背好顶邦,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报。
(5)严禁用放炮方法进行放水,打取探6掘1留5的方法探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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